原標題:朋友圈轉發(fā)的“十堰出行提醒”是否屬實? 記者求證:假的!

秦楚網訊(記者 冰客)近日,在許多網友的微信朋友圈中都在轉發(fā)一張截圖,上面顯示,我市的初中、高中和小學的開學時間,甚至還附上了“市政府會議精神”,市民的出行時間和公交的開行時間。記者多方求證,這張截圖是假的。具體以市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(fā)布的通告為準,關鍵時期,請市民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。
記者看到微信朋友圈中發(fā)布的“十堰出行提醒”截圖上顯示:“我市學校開學時間:高三,初三,3月2日開學;高一,高二,初一,初二,3月9日開學;小學4—6年級,3月16日開學,幼兒園,小學1—3年級,大學,職校繼續(xù)延時,直至疫情消除?!?/p>
截圖中甚至還附上了:“市政府會議精神,3月16日居民出行正?;?,17日公交正常化,18日逐步企業(yè)生產和市場經營正?;?,22日重點場所正常化,25日機場、高速、動車、國道正?;?/p>
就朋友圖所轉發(fā)的這張截圖是否屬實,記者致電市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值班電話,被告知是假的,他們已接到多起電話反映,指揮部正在辦理,請市民不要相信。相關出行信息,屆時將以市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(fā)布的通告為準,或關注秦楚網、十堰頭條APP、云上十堰APP、十堰晚報微信、秦楚網微信等權威媒體。
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時提醒廣大市民,在關鍵時期,一定要從官方途徑了解疫情信息,切勿相信、轉發(fā)微博、貼吧、微信等互聯(lián)網自媒體平臺上出現(xiàn)的與疫情相關的不實信息,更不要編造、發(fā)布不實信息。希望廣大網民遵守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,共建和諧清朗的網絡空間。警方也表示,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在網上發(fā)布信息、言論應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對于編造、傳播、散布謠言,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,警方將依法查處,絕不姑息。
編輯:李亞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