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廣電訊(全媒體記者 王乾 翁紅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于元月1號正式實施,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編中新增了“30天離婚冷靜期”的規(guī)定,這意味著今年元月份我市將無一對夫妻登記離婚。
今天是離婚冷靜期實施后的首個工作日,一大早,記者在張灣區(qū)市民之家婚姻登記窗口看到,前來辦理離婚登記的市民寥寥無幾,只是咨詢離婚登記程序的電話時不時會響起,這與前幾天辦理離婚登記扎堆的現(xiàn)象大相徑庭。
上午九點半左右,張灣區(qū)市民之家婚姻登記窗口迎來了第一對申請離婚的夫妻。因為30天冷靜期的規(guī)定,這對夫妻最快也要到2月4號才能拿到離婚證。
據了解,截止到今天中午12點,全市各婚姻登記窗口僅收到了29份離婚登記申請。
十堰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科長肖安海告訴記者,30天的離婚冷靜期是從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申請后的次日開始計算,也就意味著整個1月份全國將沒有1例夫妻能登記離婚。
編輯:董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