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廣電訊(全媒體記者 羅奎 特約記者 劉英)今年3月1日起,襲警罪正式入刑。然而,總有一些人以身試法,公然挑釁法律的權威。4月17日同一天內,十堰兩名男子在公安機關執(zhí)法過程中拒不配合,腳踢、襲擊民輔警,致使1名輔警肋骨骨折。目前,這兩名男子因涉嫌襲警罪,已被十堰張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而這,也是張灣警方辦理的首例襲警罪案件。

4月17日23時左右,十堰男子勾某酒后前往張灣區(qū)車城路某足浴店,無故糾纏店內工作人員。見對方對其不予理睬,勾某便借著酒勁,砸摔對方手機及店內物品,店主遂報警。
接到報警后,東岳路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趕至現(xiàn)場。當民警打開足浴店的門,正準備進入去處置時,在店內的勾某突然用腳猛踹民警腹部。
“警察剛到現(xiàn)場,還沒進門,他就一腳把警察踹出去了。當時我都看懵了!”圍觀群眾劉某在一旁見證了警察處警全過程。
隨后,兩名民警合力將勾某制服。
無獨有偶,同樣是在4月17日23時許,一男子酒駕肇事后,其父不僅找人“頂包”,還對交警大打出手,暴力襲警。

當晚,24歲男子小李酒后駕車回家,在小區(qū)停車時,將旁邊車輛剮蹭,車主隨即報了警。小李害怕被處罰,遂給父親李某打電話求助。
殊不知,李某當晚也在外面喝了酒剛回家。接到兒子電話,李某想到了住在不遠處的表弟,便打電話讓其替酒駕的兒子“頂包”。隨后,李某趕到事故現(xiàn)場佯裝配合調查。
此時,交管部門的2名民、輔警正在現(xiàn)場進行調查取證。了解情況后,交警要求李某通知其兒子來接受調查。慌了神的李某趁著酒勁踉踉蹌蹌與交警理論,試圖質問交警執(zhí)法。
見此情形,輔警上前勸阻并警告,但李某情緒激動,揮拳將輔警警帽打落,不斷拉扯并將該輔警按倒在地,致使其肋骨骨折、身體多處組織受損。
車城西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趕到現(xiàn)場,將李某等人帶至派出所。醒酒后,李某對其妨害民警執(zhí)行職務的行為供認不諱。
這兩起案件發(fā)生后,張灣公安分局立即啟動民警維權程序,抽調治安、紀檢、法制部門會同相關派出所展開調查。
如果是3月1日以前,勾某、李某的行為最多受口頭教育或者拘留數(shù)日,但從2021年3月1日起,刑法修正案(十一)正式實施,其中襲警罪獨立成罪,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規(guī)定:“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(zhí)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;使用槍支、管制刀具,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,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4月19日,勾某、李某因涉嫌襲警罪,被張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二人成為刑法修正案(十一)施行以來,張灣區(qū)首批“觸法”入刑人員。
編輯:李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