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十堰廣電訊(全媒體記者 劉嘉輝 通訊員 王培 徐海濤)相信很多人都在朋友圈或聊天群里看到過“高價收駕照分”的廣告,而不少有駕照的人,因為覺得駕照上的12分過期了就浪費(fèi)了,開始打起了賣分的主意,殊不知這些行為已涉嫌提供虛假證言、謊報案情,影響行政執(zhí)法機(jī)關(guān)依法辦案。近日,東岳分局東電派出所通過調(diào)查、摸排、取證,將違法收售駕照分的霍某抓獲,并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。
今年30歲的霍某,曾經(jīng)是一名汽車修理工,學(xué)了一手修車的手藝,后來與朋友合伙開了一個二手汽車店。因為很多收購的車有違章未處理,有的車甚至要扣100多分,不容易賣出去。起初霍某為了給店里的二手車處理違章,開始找人買分,價格一般在50至100元不等。漸漸地他發(fā)現(xiàn)了其中的商機(jī),霍某手上掌握了不少收購駕照分的資源,還有二手車同行的群,一買一賣就可以賺不少差價。2020年4月開始,霍某便開始在聊天群里大量發(fā)布廣告,專職收售駕照分,有時遇到“小白”車主,不會使用12123查分的,霍某幫忙查詢違章也會收5元的手續(xù)費(fèi)。
霍某頻繁在交管局違章處理大廳出現(xiàn),并鬼鬼祟祟地與人交易,引起了交警部門的注意。近日,警方通過走訪摸排,掌握了霍某進(jìn)行違法交易的線索,在車城南路某檢測站內(nèi)將正在幫人查違章的霍某抓獲,在他隨身攜帶的袋子里還裝著多名“顧客”的身份證和駕駛證。
警方根據(jù)霍某手機(jī)上的聊天記錄查實,1月8日,市民孫某以550元的價格將個人駕照上的11分賣給霍某,3月22日,李某賣給霍某6分,獲利350元,王某賣給霍某11分,獲利600元。
目前,霍某因違反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六十條第二項之規(guī)定,已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。警方也提醒廣大市民,買賣駕照分不僅涉嫌違法,雙方同樣處罰,更是對危險駕駛行為的縱容,給交通安全埋下了“定時炸彈”,希望廣大駕駛員能自覺遵守交規(guī),維護(hù)法律公正。
編輯:李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