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廣電訊(全媒體記者 蔣巍 通訊員 盧雨薇)“真是太感謝你們了,幸虧你們的幫忙才幫我挽回了部分損失。”市民王先生再三感謝說。12月14日,王先生將一面“熱心耐心、不忘初心,海底撈針,大顯神功”的錦旗送到了民警手上,而錦旗的背后故事卻引人深思。

12月9日,市民王先生來到朝陽路派出所報警,稱自己剛剛在北京路居然之家門前的長凳上休息,臨走的時候把自己的手機忘在了凳子上,手機里面存有重要資料,請求民警幫忙尋找。
接到警情后,研判室民警莫永棟、輔警趙青立刻開始查找,同時,王先生也向本市媒體求助發(fā)布了尋物啟事,由于王先生手機丟失點在道路監(jiān)控盲區(qū),民警只能從時間段內(nèi)來往行人的細微動作中找突破口,民警在連續(xù)排查了10余人后,發(fā)現(xiàn)一個小女孩疑似撿到了王先生的手機。
民警通過警務系統(tǒng)聯(lián)系到了女孩的家長核實情況,得知了民警的來意,女孩家長卻支支吾吾地掛斷了電話,這個舉動讓引起了民警的懷疑,在法律政策的宣講下,告知其惡意不歸還撿拾物品的法律后果,女孩家長交代了實情。
據(jù)了解,女孩當日路過時發(fā)現(xiàn)了王先生遺落在長凳上的手機,撿起來回家交給了家長,并拜托家長將手機交給警察,女孩家長見是一部新款華為手機,價值不菲,心中起了貪念,告訴女孩會交給警察,但隨后就找了一家手機店刷了機。
民警對女孩家長的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,身為家長應言行合一,給孩子做好榜樣,女孩家長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,主動將手機送到民警手中。
民警提醒:撿到他人數(shù)額較大的財物拒不歸還的行為,構成侵占罪,可追究刑責。不屬于自己的物品千萬不要占為己有,切勿因一時的貪念惹來牢獄之災!同時提醒市民朋友,出門在外,手機、錢包等貴重物品一定要妥善保存,避免造成損失。
編輯:王聰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