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廣電訊(全媒體記者 張陳堰 通訊員 謝子譞 李莎)5月6日上午,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隊開展不文明交通行為專項整治,6名駕駛員被查處。

當天上午,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隊在張灣區(qū)西溝勸導站開展整治行動。10點45分,一輛號牌為鄂CDL611的摩托車因乘坐人未帶頭盔被執(zhí)勤民警攔下。根據(jù)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交警對駕駛員處以罰款10元,不記分的處罰。


10點57分,車牌號為鄂CDB681的轎車因副駕人員沒有系安全帶而被執(zhí)勤民警攔下。據(jù)副駕人員講述,因為自己暈車所以中途將安全帶解開。現(xiàn)場,交警對駕駛員及乘客進行了批評教育。根據(jù)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對駕駛員處以罰款10元,不記分的處罰。
當天上午,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隊共查處不文明交通行為6起,其中乘客未按規(guī)定系安全帶2起,摩托車乘坐人未戴頭盔2起,電動車違法載人2起。除了接受罰款和記分處罰外,交管部門還將對這6名不文明交通行為人開展敲門行動。
編輯:姜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