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“我在十堰很想你”?違法!拆除!
最近,一塊特殊的“路牌”在社交網絡上走紅,快看,就是這個“我在十堰很想你”↓↓↓

圖 @小紅書用戶Iam_iang
不少人前來打卡拍照,覺得上面這句話很浪漫,甚至有網友誤以為十堰是不是真的有這條路?

圖 @抖音號 轉角遇見你
也有好多網友刷到后,都問這個指示牌在哪里。
注意了!沒去的小伙伴不要白跑了!
目前這塊指示牌已經被拆除
網紅指示牌違反相關規(guī)定
市民政局:已拆除
近日,市民政局區(qū)劃地名科接到群眾反饋:一塊藍底白字寫有“我在十堰很想你”的路牌設在茅箭區(qū)民和東路的路邊,引來眾多市民打卡,并在各大社交平臺上曬出合影。

市民政局區(qū)劃地名科隨即聯系到該路牌設立人,告知擅自設置道路指示牌的行為已違反相關法規(guī)。目前,該路牌已經撤走。
根據《十堰市城市道路命名管理辦法》:道路標志是國家法定標志物。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是道路標志的主管部門,負責本行政區(qū)域內道路標志的設置、管理和維護。其次,今年5月1日實施的新《地名管理條例》指出,擅自設置、拆除、移動、涂改、遮擋、損毀地名標志的,由地名標志設置、維護和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對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。
市民政局提醒,道路標志牌設置有著嚴格的審批流程和國家標準,未經審批的路牌的確屬于違規(guī),個人不能因為好玩、能引流、有網紅潛質等原因就定制路牌,隨意設在路邊,不僅不能承擔指位功能,還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誤導和混亂。
下一步,市民政局將會同公安、交通運輸、行政執(zhí)法等職能部門,采取聯合執(zhí)法等形式對設置不規(guī)范的道路地名標志,特別是路名牌、交通標志牌、門(樓)牌等予以清理整治,及時解決地名標志的違規(guī)使用現象,方便群眾生產生活。
編輯:張紅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