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8月3日,鄖西人民法院集中對8名醉駕酒司機進行宣判。在量刑裁定中,其中5人被判處拘役2個月和罰款,3人被判處拘役3個月和罰款。
為進一步震攝酒后駕車的違法犯罪行為,3日,鄖西人民法院公開對由鄖西縣公安交警部門偵辦的8起涉嫌危險駕駛罪的案件進行集中宣判。經(jīng)法院審理后查明,司機張某、尹某濤等8人在2021年至2022年期間,先后因醉酒后駕機動車被鄖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查獲。其行為已構(gòu)成危險駕駛罪,決定給予張某、尹某濤等8人拘役和罰款的處罰。
據(jù)悉,此次集中宣判的8名被告人均為男性,除一名是陜西旬陽市人外,其余全是鄖西縣人。8人中,年齡最大的是1963年出生的程某林,現(xiàn)年59歲;年齡最小的是1994年出生的唐某偉,現(xiàn)年28歲;有5人是30歲至40歲之間,另一人是48歲。
在這8人當中,張某、尹某濤、黃某海、程某林、唐某偉等5人體內(nèi)血液酒精檢測結(jié)果超過100mg/100ml;徐某、張某元、陳某喜等3人超過200mg/100ml(其中徐某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62.88mg/100ml)。
在量刑裁定中,張某、尹某濤等5人被判處拘役2個月,罰金4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不等;張某元等3人被判處拘役3個月,罰金4000元、2000元、1000元不等。
當天下午4時48分,宣判結(jié)束后,由鄖西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將8名嫌疑人,集中押解至鄖西縣公安局看守所羈押。(秦楚網(wǎng)文、圖/記者 楊建波 通訊員 李茂康 實習(xí)生 吳鑫云)
編輯:董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