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廣電訊(全媒體記者 劉嘉輝 通訊員 夏鑫垚)1月17日,記者從十堰市城管執(zhí)法委獲悉,為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,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,我市發(fā)布2024年度城區(qū)非居民用戶用水計劃,城區(qū)非居民用戶若超出用水計劃,最高按2倍價格收取水費。
記者了解到,此次用水計劃覆蓋范圍為:城區(qū)(含鄖陽區(qū))使用城鎮(zhèn)公共供水水源,月用水100噸及以上的非居民用水單位。
用水計劃按照《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湖北省工業(yè)與生活用水定額(修訂)的通知》,和各用水單位近三年用水量及節(jié)水潛力分析制定。
納入計劃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超定額(計劃)累進加價的水量分為三檔,具體分檔水量和加價標準如下:
第一檔水量為用水計劃(含)以內用水,執(zhí)行非居民用水價格標準,即不加價;
第二檔水量為超用水計劃50%(含)以內的用水,按非居民用水價格標準的1.5倍收取水費;
第三檔水量為超用水計劃50%以上的用水,按非居民用水價格標準的2倍收取水費。
其中,超計劃累進加價僅涉及自來水水價,不包括污水處理費和各種附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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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:萬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