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做好困難家庭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,全面提升全市兒童福利保障水平,十堰市兒童福利院面向全市,對困難家庭智障患兒免費開展部分恢復性康復訓練。
一、實施對象
1.十堰市兒童福利機構內(nèi)智力障礙兒童;
2.持有十堰市戶籍及智力障礙相關病情證明,有康復訓練適應指征且有自愿康復意愿的0—14周歲散居殘疾孤兒、散居殘疾事實無人撫養(yǎng)兒童;
3.持有十堰市戶籍及智力障礙相關病情證明,有康復訓練適應指征且有自愿康復意愿的0—14周歲低保家庭及當?shù)乜h級民政部門認定的困難家庭兒童。
二、服務內(nèi)容
1.免費對符合條件的患兒進行康復功能評估,根據(jù)兒童的功能狀況、障礙程度、康復潛能,制定個體化康復方案,根據(jù)方案分階段實施康復訓練和特殊教育。
2.根據(jù)方案分階段免費實施粗大運動、生活自理、社會技能康復課程。
3.免費開展家長康復技能培訓,加強家庭康復養(yǎng)育指導。
4.定期開展后續(xù)跟進回訪服務,及時掌握患兒康復情況,了解其下一步的康復需求。
5.定期對康復工作進行總體效果評估。
三、工作流程
1.申請:智力殘障兒童家長或監(jiān)護人向戶籍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。
2.審核:縣(市、區(qū))民政部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進行初審,符合條件的上報至市民政局。市兒童福利院對申請對象進行初審評估。同時,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殘聯(lián)申報市兒童福利院作為定點康復機構。
3.康復服務:對初審評估合格的困境智力殘疾兒童,市兒童福利院為其制定個性化康復服務方案,建立康復服務檔案,提供基本康復服務。
4.后期指導:由指定的康復師定期對患兒家庭進行康復、養(yǎng)育指導,確??祻托Ч?。

掃碼下載《困境兒童定點康復申請表》
編輯:陸興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