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8日,記者從茂名市公安局獲悉,警方發(fā)布通告,敦促黃厚、甘志東涉黑惡犯罪團伙成員投案自首,并征集該團伙違法犯罪線索。其中,犯罪團伙頭目黃厚53歲,綽號“九筒、花面佬”;甘志東47歲,綽號“老賊”。

據(jù)通告,7月31日,廣東省公安廳指揮茂名市公安機關依法打掉以黃厚、甘志東等人為首的涉黑惡犯罪團伙。目前,該團伙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執(zhí)行逮捕。
凡黃厚、甘志東等犯罪團伙成員及包庇、縱容該團伙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,應當認清形勢,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。上述犯罪團伙成員主動投案自首、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,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;犯罪情節(jié)顯著輕微、危害不大的,可以免除處罰。對拒不投案自首、繼續(xù)為非作惡的,依法從嚴從重懲處。
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有檢舉、揭發(fā)他人,提供重要線索,積極協(xié)助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等立功表現(xiàn)的,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,有重大立功表現(xiàn)的,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。
黃厚、甘志東等犯罪團伙成員,經(jīng)親友規(guī)勸、陪同投案的,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后將犯罪嫌疑人送公安機關投案的,視為主動投案,依法可以從輕、減輕或者免除處罰。凡是包庇、窩藏團伙成員,為其通風報信、幫助毀滅或偽造犯罪證據(jù)的,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遭受該犯罪團伙不法侵害的單位或個人,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提供相關線索、證據(jù),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同時,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黃厚、甘志東等人犯罪團伙的違法犯罪問題,動員、規(guī)勸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。對在打擊涉黑惡違法犯罪團伙、深挖黑惡勢力“保護傘”中發(fā)揮重要作用的,將按照有關規(guī)定予以獎勵。公安機關將對舉報人及其他有關證人嚴格保密、依法保護。
編輯:張紅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