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24日從省商務廳獲悉,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十二屆十一次全會精神和省委、省政府關于堅持惠民生和促消費緊密結合的決策部署,搶抓歲末年初消費旺季,激發(fā)人民群眾餐飲、出行等消費活力,我省將于11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間,組織發(fā)放4000萬元“樂購湖北‘食’刻出發(fā)”餐飲消費券和500萬元“樂購湖北 ‘油’禮相遇”高速加油券。
一、“樂購湖北‘食’刻出發(fā)”餐飲消費券
(一)發(fā)放平臺及發(fā)放方式
在支付寶、美團、抖音平臺,搜索“樂購湖北”,即可參與活動。餐飲消費券采用“在線報名、搖號中簽”方式發(fā)券。
(二)投放對象
面向所有在鄂、來鄂消費者,經(jīng)校驗消費者身份信息的真實性和唯一性,并確認在湖北省17個市州地域范圍內,即可申領。搖號中簽后可在全省范圍內參與活動的餐飲商戶使用。
(三)券面額度、發(fā)放形式及核銷要求
餐飲券僅限使用于線下實體餐飲門店(不含外賣)。不得用于充值、預存等消費。
券面額包括30元、60元、80元、160元、200元五種面額。餐飲券扣除平臺、商家等各類優(yōu)惠后的單筆消費金額須達到消費券面額5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費券,即:消費滿150元減30元;消費滿300元減60元;消費滿400元減80元;消費滿800元減160元;消費滿1000元減200元。
(四)活動流程
按照“便捷、安全和使用靈活”的原則,采用“在線報名、搖號中簽”方式發(fā)券,按11天一輪次安排,即報名2天、搖號1天、公示1天、核銷7天(第五輪核銷時間為5天)。各輪次核銷時間無縫銜接,上一輪核銷第4天即可開始第二輪報名,上一輪核銷期結束,第二輪核銷期開始。
1.在線報名2天。消費者申領消費券需實名注冊,授權身份證件號、手機號、姓名、實時地理位置等信息,經(jīng)校驗消費者身份信息的真實性和申領資格唯一性后,并確認在湖北省17個市州地域范圍內,即可申領消費券。在每輪消費券發(fā)放時,消費者可同時在所有服務平臺申領,但在同一平臺只能報名一種面額消費券。
2.搖號中簽2天。搖號全過程由公證機構進行公證。核銷期間,消費者登錄服務平臺APP或小程序可查看本人搖號結果。
3.用券核銷7天。全省可用。餐飲券可在全省范圍內使用,不分市州設置地理圍欄,申領和核銷時地理位置均在湖北省內即可。消費者在領取消費券后須在有效期內使用,逾期未使用自動作廢。疊加優(yōu)惠。消費券可與參加活動商家和平臺的優(yōu)惠疊加使用,以實際消費額享受對應的滿減抵扣優(yōu)惠。按比例退款。每輪次消費券發(fā)放活動中,消費者在本輪次消費券有效期內使用后若發(fā)生退貨退款情況,按照退貨金額所占比例退還已核銷的消費券資金,退還資金自動返回服務平臺專門賬戶,滾投到下一批使用。發(fā)生全額退款時,消費券原路返回消費者賬戶。

二、“樂購湖北 ‘油’禮相遇”高速加油券
(一)發(fā)放平臺及發(fā)放方式
發(fā)放平臺為支付寶。高速加油券采用“到店領券、到店核銷”方式發(fā)券。
(二)投放對象
所有在鄂、來鄂消費者(指領券時手機定位在湖北省17個市州地域范圍內的人員)到高速公路服務區(qū)加油站點,經(jīng)核驗地理位置信息在店鋪所在位置,通過發(fā)券平臺APP領取加油券,加注92號、95號、98號汽油(含乙醇汽油)及0號柴油等國標成品油使用。
(三)券面額度及核銷門檻
加油券設置20元、30元、50元、100元4檔面額,可以與平臺、商戶提供的其他優(yōu)惠疊加使用,1筆交易只能核銷1張加油券。即扣除平臺、商家等各類優(yōu)惠后的單筆消費金額須達到消費券面額10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費券,即:消費滿200元減20元;消費滿300元減30元;消費滿500元減50元;消費滿1000元減100元。
加油券禁止用于加注天然氣,禁止在加油站便利店內購買商品使用,不得用于充值、預存。
(四)使用規(guī)則
1.領券和用券地點。加油券實行一站一碼,不支持跨站使用。
2.領券和用券時間。每日10:00開始投放,僅限當天有效,核銷期截至當天24:00,當天未核銷的加油券第二天作廢,回收的財政資金用于后續(xù)加油券的投放。加油券過期失效后,消費者可重新領取。
3.領券和用券張數(shù)。同一消費者每天只能持有、核銷不超過1張加油券,成功核銷1張加油券后即失去當天在該平臺領券資格。前一天成功持有、核銷加油券后,第二天可以繼續(xù)領券用券。
4.按比例退款。消費者成功用券后若發(fā)生退款情況,按照退款金額所占比例退還已核銷的加油券資金,退還資金自動返回發(fā)券平臺專門賬戶,滾投到下一批使用。發(fā)生全額退款時,消費券原路返回消費者賬戶。
三、特別提醒
活動期間,消費者與企業(yè)應自覺遵守活動規(guī)則,堅決抵制消費券套利等違法違規(guī)行為。消費券僅限本人使用,禁止轉售,嚴禁將消費券用于充值、預存、預付卡充值、預付定金等。如存在違法違規(guī)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,將依法依規(guī)追究相應責任。
編輯:陸興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