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知識產權局昨天(1日)發(fā)布風險提示,OpenClaw(“小龍蝦”)等智能體工具被曝光默認安全配置脆弱,容易引發(fā)嚴重安全風險,使用這類智能體撰寫專利申請文件,也可能存在多重隱患。
以前,企業(yè)要申請一件發(fā)明專利,往往耗時長、花費高。光是撰寫專利申請文件就要費不少工夫。如今有了人工智能,只需要很短時間便能生成一份權利要求書,成本只要幾百元。但是“人工智能加速度”的背后,也暗藏不少風險。
目前,多國監(jiān)管機構和科技企業(yè)已陸續(xù)發(fā)布針對“OpenClaw”的使用指南和規(guī)范。使用AI智能體撰寫專利申請文件,需要注意哪些問題?

國家知識產權局日前發(fā)布風險提示,使用“小龍蝦”等智能體撰寫專利申請文件,可能誘發(fā)多重風險,首先是“技術信息泄露”的風險。
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審查業(yè)務管理部相關負責人:關于技術信息泄露的風險,OpenClaw等智能體存在權限過高、安全漏洞、插件投毒等隱患,如果使用它撰寫申請文件,易造成技術交底書等核心信息外泄。一旦想要申請的技術泄露出去,專利申請技術方案可能因喪失新穎性無法授權,甚至被他人搶先申請專利,給申請人帶來重大損失,代理機構還需承擔違約賠償責任。
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解釋,根據(jù)我國專利法的相關規(guī)定,授予專利權的發(fā)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,一旦技術交底書等核心信息通過存在安全隱患的智能體外泄,便構成公開行為。簡單來說“公開了”就等于“不新穎”了,因此無法獲得授權。
國家知識產權局表示,在專利申請領域,人工智能幻覺的問題同樣會帶來“實質缺陷”的風險。

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審查業(yè)務管理部相關負責人:在利用該類智能體撰寫申請文件時可能出現(xiàn)“AI幻覺”,導致申請文件存在似是而非、內容邏輯矛盾、技術特征表述不清等問題,從而無法獲得保護。
國家知識產權局還指出,通過智能體憑空生成、隨意編造、內容拼湊等形成專利申請,屬于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不誠信申請專利行為,存在“不誠信申請”的風險。
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審查業(yè)務管理部相關負責人:如果“不誠信申請”的做法達到一定數(shù)量,申請人將面臨警告、罰款等行政處罰;代理機構及代理師將面臨吊銷執(zhí)業(yè)許可證、注銷代理資格證等行政處罰,情節(jié)嚴重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。
記者梳理公開報道發(fā)現(xiàn),在專利申請領域,部分地方運用人工智能技術,推出智能體或者大模型服務平臺,為企業(yè)或個人提供專利申請過程中的在線顧問、智能糾錯、資料檢索等功能,相當于專利申請的“智能管家”。
例如,江蘇省某地此前就推出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人工智能智能體,其核心功能包括自動生成專利交底書草稿并按規(guī)范優(yōu)化、智能檢索、專利對比分析,可以針對中小企業(yè)“降本減負”,大幅壓縮專業(yè)服務成本等。浙江省某地推出人工智能知識產權生成平臺,只要企業(yè)上傳產品圖,等待幾分鐘,一份結構清晰的專利“權利要求書”就可以生成。

傳統(tǒng)知識產權制度如何適應人工智能技術的發(fā)展,需要哪些制度創(chuàng)新?趙占領表示,傳統(tǒng)知識產權制度要適應人工智能技術發(fā)展,首要任務是在專利法中明確實質性貢獻的標準,界定自然人對技術方案構思、驗證、表達中智力控制的程度,排除純粹由人工智能生成成果的授權范圍,保護專利制度的激勵邏輯。
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趙占領:《專利審查指南》需要增加對于AI生成文件的專門審查標準,審查員有權要求申請人披露技術方案的形成過程,來識別是不是誠信申請。另一方面,如果有技術方式能判斷申請文件是否AI生成就更好了,進而判斷申請人的實質性貢獻在哪。
隨著人工智能技術賦能千行百業(yè),未來中小企業(yè)和個人發(fā)明人如何安全使用人工智能工具?趙占領建議,發(fā)明人在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時,應將其嚴格限定在信息檢索、語言潤色和格式整理等輔助性環(huán)節(jié),而核心技術方案構思、權利要求設計以及法律風險評估,應由發(fā)明人親自完成或委托職業(yè)代理人審核。
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趙占領:要建立完整的使用留痕機制,保存每一次和AI互動的記錄、人工修改的版本,還有最終審核確認的文件,通過留痕證明核心技術文件是通過人工撰寫或人工確認的。另外最關鍵的一點,申請人在選擇代理機構時最好主動詢問他們是否會使用AI,甚至要求明確承諾人工撰寫,而AI僅做輔助,尤其是把相關承諾寫入委托合同來規(guī)避風險,一旦代理機構違反約定,可以追究代理機構的責任。
編輯:董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