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德立法,德法共治。2021年1月1日,十堰市正式實施《十堰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(下稱《條例》),《條例》的有效實施,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共同維護,對此,十堰市創(chuàng)文辦發(fā)出倡議。
做一個行為文明的人
——踐行《十堰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倡議書
廣大市民朋友們:
2021年1月1日,《十堰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在我市正式施行。為營造宣傳貫徹《條例》的濃厚氛圍,大力推動我市市民文明素質(zhì)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,我們倡議:
一、爭做《條例》的學習者。要積極主動學習《條例》,同時帶動家人親屬、親友同事、左鄰右舍學習《條例》,達到“熟知熟記”的學習效果。
二、爭做《條例》的宣傳者。要積極主動宣傳《條例》,通過微信、抖音、社區(qū)活動等傳播方式轉(zhuǎn)發(fā)推廣,增強大家的法治意識,傳播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,達到“人人皆知”的宣傳效果。
三、爭做《條例》的實踐者。要積極主動遵守《條例》,勇于監(jiān)督不文明現(xiàn)象,敢于糾正不文明行為,及時勸阻或制止違反社會公德的現(xiàn)象和行為;要弘揚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(lǐng)作用,形成“人人遵守”的文明新風。
《條例》的有效實施,需要我們每一位市民的共同維護。我們要做一個行為文明的人,讓文明行為成為我們的自覺行動,讓文明理念成為我們的生活方式,讓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成為我們的行為標準,為營造“崇德向善、弘揚正氣、奉獻社會”的良好風氣貢獻力量!
十堰市創(chuàng)建全國文明城市指揮部辦公室
2021年1月25日
編輯:董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