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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5日,安徽合肥。包河區(qū)法院公布一起高空拋物罪案:2020年9月,吳某某清理冰箱時(shí),明知其住處樓下為人行道,為圖方便先后三次拋下冰塊,被行人發(fā)現(xiàn)。吳某某被判刑6個(gè)月,緩刑1年,處罰金五千元。這是3月1日新刑法修正案生效以來(lái),安徽省內(nèi)的首例高空拋物罪案。
編輯:李曉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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