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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發(fā)現(xiàn)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不報告可追刑責】發(fā)現(xiàn)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,有關單位和個人卻“捂蓋子”“和稀泥”?今年的最高檢工作報告通報了相關案例,侵害未成年人隱瞞不報者被追究刑責,涉嫌違紀違法人員受到處罰。去年5月,最高檢等9部門共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,規(guī)定9類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,有關單位和個人須立即報案。據最高檢統(tǒng)計,截至去年9月,各地通過強制報告立案并審查起訴的案件近500件。(記者白陽、陳菲)
編輯:陳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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