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十堰廣電訊(全媒體記者 蔣巍 通訊員 汪麗君)“嘿嘿,你也來報警啦!”7月5日晚11時許,十堰人民路派出所迎來了一位“特殊報警人”——一只小刺猬。
當(dāng)晚,出警回所的民警剛停好車,就看到所門口來了位“不速之客”,仔細一瞧還是一位不好惹的主——一只滿身是刺的小刺猬。圓滾滾的模樣,絲毫不怕人,見有警察蜀黍在給自己拍照就“專門”停下來駐足了一會兒,待民警拍完照,就一溜小跑到了接警臺。
值班民警見小家伙深夜到訪,紛紛上前查看。小家伙見眾人圍觀,迅速將自己卷成了“刺”球。民警擔(dān)心小家伙安危便找來了一個紙箱,給它安了個臨時的“家”,里面放了一些蔬菜和吃的。
據(jù)了解,刺猬屬于國家“三有”保護動物(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(tài)、科學(xué)、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)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》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在沒有相關(guān)許可和批準的前提下,養(yǎng)殖、買賣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屬于違法行為。
為了讓小刺猬更好地成長,6日上午,民警已將小刺猬安全送回了山林。
編輯:陸興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