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廣電訊(全媒體記者 蔣巍 通訊員 盧雨薇)槍彈危險,私藏違法。近年來,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區(qū)分局朝陽路派出所結合日常工作,不斷加大“緝槍治爆”工作力度,向群眾廣泛宣傳私藏、販賣槍支、彈藥的危害性和違法性。近日,轄區(qū)群眾王先生來到朝陽路派出所主動上繳軍用子彈25發(fā)。
據了解,今年60多歲的王先生(化名)年輕的時候當過兵,這些子彈就是他當年當兵時保留下來的,他一直將子彈和軍裝放在當時所用的軍用挎包里,退伍之后經過幾次搬家,挎包被遺忘在家里的角落,漸漸就忘記了它們的存在。
前不久,王先生在與部隊好友聊天時突然想起了這遺忘多年的挎包,這25發(fā)子彈才又重見天日?!拔冶鞠肜^續(xù)放家里留作紀念,但是我也知道槍支彈藥是違禁品,存在安全隱患,還是交給你們最放心?!蓖跸壬f。
盡管這些子彈已經有些年頭了,但是保存完好,都能夠有效擊發(fā)。好在王先生主動上交,避免了可能發(fā)生的意外。目前,王先生上交的子彈已被朝陽路派出所妥善保管。
民警提醒:由于歷史原因,在社會上可能存在一些遺留、散落的槍支彈藥,群眾如撿到或在家中發(fā)現(xiàn),請立即上繳警方集中銷毀,以避免其帶來的潛在危害。
編輯:李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