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重慶九龍坡區(qū)一餐館,10名食客吃了1262元,沒想到吃到深夜只剩下其中一人,卻表示沒錢。該報道登上熱搜。12月12日,極目新聞記者從餐館店長處了解到,餐館已將就餐人員起訴,要求支付餐費。

涉事用餐人員
據(jù)重慶電視臺天天630報道,餐館老板鄭先生稱,這群人吃到深夜,一桌客人只剩下一名張姓男子,其表示沒錢付餐費,希望加個聯(lián)系方式次日轉(zhuǎn)錢。餐館未同意并報警,張姓男子在警方調(diào)解下寫下次日轉(zhuǎn)錢,但次日店方找他要錢遭到了拒絕。
12月12日,極目新聞記者聯(lián)系到了餐館店長陳先生,他表示,目前尚未收到飯錢。陳先生介紹,12月4日16時許,有兩名客人來電要求預留位置,此后一共來了10人,拼了兩個大桌。22時左右客人陸續(xù)走了,至23時40分只剩下一名張姓男子,稱請客的是他朋友,喝醉了先走了,協(xié)商次日支付餐費1262元。

賬單目前仍掛在機器上
陳先生表示,他不同意張姓男子的要求,于是報了警,警察協(xié)商讓張姓男子寫了保證書承諾次日付錢,還留下了身份證。陳先生提供的保證書顯示,張某某承諾在2025年12月5日18時前支付用餐金額,如果未能在約定時間支付,其本人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。
警方報警回執(zhí)則顯示,當天有餐館稱有客人吃飯沒有付錢。民警到達現(xiàn)場,經(jīng)核查,客人為張某玻,稱其朋友張某銀組局吃飯,飯后張某銀先行離開。張某玻稱自己沒有錢付賬,但是會聯(lián)系張某銀付賬,并表示不會賴賬。現(xiàn)場張某玻暫時無法聯(lián)系其朋友張某銀,其將身份證抵押在該店,并以張某玻本人名義寫下保證書,保證事后會在12月5日18時前付賬,達成協(xié)議,雙方離開。

用餐人的承諾書
陳先生稱,他們也有兩名張姓男子的電話,但一直沒有聯(lián)系上請客的張某銀。天天630的報道顯示,張某玻在電話中稱,自己作了承諾,也有責任,但他若付錢就是冤大頭。
12月12日,極目新聞記者撥打兩名張姓男子的電話,張某玻的電話無人接通,張某銀的電話接通后不久掛斷。陳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,12月11日,餐館以餐飲服務糾紛名義向九龍坡區(qū)人民法院遞交訴訟請求,要求張某玻支付餐費。
陳先生也表示,他希望可以通過媒體報道,提醒其他餐飲店主注意套路,避雷這類逃單行為。(極目新聞記者 鄧波)
編輯:陸興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