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堰廣電快訊(記者 呂曉松)近日,十堰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我市第二部地方法規(guī)——《十堰市武當山古建筑群保護條例》。該條例經(jīng)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將實施。《條例》規(guī)定,武當山古建筑群的一磚一瓦都在保護之列,現(xiàn)存古建筑及建筑遺址66處,建筑面積2.7萬平方米,占地面積20多萬平方米,全山保存各類文物5000多件。武當山古建筑群保護工作遵循不改變文物原狀、修舊如舊、最小干預等文物保護原則。損壞文物處50元至50萬元不等的罰款,構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。